新身分證照相100元
中低及低收入戶免收費
全國近4000家照相館全力配合實施
為提高戶政事務所換發國民身分證的工作效率及確保換證使用相片的品質,94年4月28日上午內政部邀集外交部、法務部、財政部、僑委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及相關照相業者公會開會協商獲致共識,民眾至照相業者公會會員照相館拍攝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使用的相片,每次收費100元,提供相片1張,但不提供底片或電腦檔案。民眾接到戶政事務所換發新證通知單時,可就近到照相館拍攝換證所需相片。
為服務民眾,減輕負擔及配合政府推動全面換證工作,全國近4000家照相業者公會會員照相館,將全力配合,但此項服務僅限於申請換發新證使用一次,不另外提供底片或電腦檔案。
為了減輕中低及低收入戶的負擔,照相公會也決定配合免費拍照的措施。中低及低收入戶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發放的換發新證免費拍照券,到照相公會會員照相館拍攝換發新證使用的相片,也一律免費,僅提供相片1張,同樣不提供底片或電腦檔案。至於行動不便,無法外出照相者,照相公會表示,將配合派會員到府服務拍攝。至於非屬照相公會會員的照相業者,是否依照本次會議決議辦理,照相公會將負責協調、溝通,比照辦理。
為因應民眾特殊需要,戶政事務所仍應備妥拍照相關設備,為民眾拍照,每人每次亦收費100元。相關實施事宜,內政部將再與相關業者公會進行協商。
另95年6月30日全面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作業結束後,舊證將於2個月後失效。國人因在國外就學、工作等,無法於全面換證作業期間換發新證者,請於回國後,再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新證。
又全面換證期間,為因應有關換發國民身分證之特殊個案、突發事件、聯繫支援等事,內政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成立「辦理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應變小組」,以有效因應、即時解決相關問題,順利推動全面換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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