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填寫委託書或配偶(共同監護人)單獨申辦同意書注意事項

  1.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填寫委託書或配偶(共同監護人)單獨申辦同意書(以下簡稱同意書)」作業。
  2. 申請人資格:按戶籍法47條規定,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惟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委託之規定。至同意書用途係供法定代理人辦理未成年人各項戶籍登記使用,若未成年人之父母(共同監護人)因故無法共同辦理可由他方填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有關資格及條件如下:
    1. 委託人(或立同意書人)及受委託人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且非出境之國人。
    2.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3. 申請人於線上填寫(或上傳JPG檔) 委託書同意書後,受委託人於30日內備齊相關戶政登記證明文件及規費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該委託或同意事項之戶籍登記案件,戶政事務所於戶政資訊系統列印上開線上表單供受委託人臨櫃簽名。
  4. 受理機關辦理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臨櫃辦理人非委託人(或立同意書人)所填寫之受委託人、委託或同意辦理事項與實際辦理戶籍登記或申請文件核發事項不符,或申請人上傳影像資料模糊無法辨識。
    2. 逾期案件:受委託人未於30日內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委託書或同意書將自動作廢,並於戶政資訊系統註記為逾期案件。
  5. 申請人如欲取消案件,請於「線上填寫委託書或同意書進度查詢及取消」執行取消(戶政事務所已列印委託書或同意書,不得取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