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應據實填寫資料,如有虛假之偽造、詐欺行為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申辦國軍生育補助費,應注意配偶如為各種社會保險(全民健康保險除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國軍生育補助基準低時,須檢附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請領二者間之差額。前述所需額外檢附證明文件,係分別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核定函或已領生育給付證明,及臺灣銀行之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核定書,請申請人送交服務機關辦理審查。
本項通報僅將申請資料通報國防部作為審核給付之用,是否符合給付條件由國防部審酌,相關補助疑義,請洽服務機關或各地區財務單位協處,洽詢電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