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8 月 11 日起可在全國任一戶政事務務所辦理。
在臺設有戶籍國民首次申請護照,在戶政事務所完成人別確認後,可以在該戶政事務所申辦護照,持戶政事務所開具的繳款暨證明單於繳款期限內到指定的超商、郵局或農漁會繳納護照規費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就會審核、製發護照,自繳費起約 14 個工作天,即可持繳款暨證明單到原申辦的戶政事務所領取護照,或者自付郵資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護照郵寄到指定地址。
首次申請護照的民眾如果急著使用護照,還是一樣可以到各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續委託親屬、同事或旅行社代為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雲嘉南或東部辦事處送件申請,或親自到上述外交部各申辦地點送件。
※ 相關詳細資訊及簡式護照資料表、同意書、委任陪同書等,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首頁/護照/首次申請護照親辦項下之「護照一站式服務專區」(網址:https://www.boca.gov.tw/)查詢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