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婚問答題

Q05. 97 年 5 月 23 日起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舉辦之聯合婚禮或法院公證結婚有無效力?

97 年 5 月 23 日以後辦理如結婚喜宴、宗教婚禮、法院公證結婚及政府機關主辦之集團結婚等,如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姻仍不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