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事務所辦理任何戶籍登記,包括結婚登記均無須繳交規費。
但因辦理結婚登記致須換領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應各繳納新臺幣 50 元(1 張)及 30 元(1 份),另如須申請結婚證明書,應繳納新臺幣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