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Q10.我該如何申請及運用電子戶籍謄本呢?列印下來可以採認嗎?
  1. 請利用具 98、WIN2000 或 XP 作業環境及搭配自然人憑證IC卡相容讀卡機之個人電腦,上網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點選「戶政網路申辦服務」連結至本網站,選擇申辦項目後,於讀卡機置入申請者自然人憑證IC卡,並依網頁指示步驟選擇戶籍所在地、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時的密碼並確認身分無誤後即可申請戶籍謄本。申請人得將自網路下載產製之密文檔儲存於可攜式儲存媒體(如光碟片、隨身碟…等)或直接列印紙本電子戶籍謄本,提供需用機關(單位)、機構、公司驗證使用。
  2. 電子戶籍謄本紙本驗證:
  3. 電子戶籍謄本採電子簽章及電子憑證機制,依據電子簽章法規定產製,其所產製為一密文檔與戶政事務所核發紙本具有同等效用,並經需用機關(單位)驗證相符者,可供採認。
  4. 現行電子戶籍謄本驗證作業請參閱「戶政網路申辦服務作業說明」之「電子戶籍謄本申請及驗證程序說明」辦理。
  5. 目前民眾申領電子戶籍謄本不需繳交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