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集
Q08.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的對象(申請人)及利害關係人範圍為何?
一、戶籍謄本之申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
二、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有三:
當事人。
利害關係人。
受委託人。
三、又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被申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訴訟繫屬之當事人,經法院通知提出其他當事人戶籍資料。
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
戶長與戶內人口。但寄居人口,不在此限。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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