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業務

Q04. 當事人在國外可以委任他人辦理印鑑嗎?
  1. 可以,當事人得委任他人向出國前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 當事人在國外委任他人代辦印鑑,「受委任人」應攜帶:
    1. 國民身分證。
    2. 印章(或簽名)。
    3. 委任人所出具經我駐外使領館或代辦機構驗證之授權書正本(書明授權何人、事項及份數;委任書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海基會)驗證始可採認)。
    4. 委任人之印鑑章。
    5. 委任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但委任人但在國內曾設有戶籍國民旅居國外、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未請領現行國民身分證者,繳驗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入國證明文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