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新竹縣五峰鄉戶政事務所戶籍員招募

發布日期:114年07月30日

一、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正取1名)
二、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熟諳客語者尤佳。
三、工作項目:
1.戶籍登記業務。
2.辦理綜合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