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自112年2月起連續假期之假日暫停辦理預約結婚登記,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續假期包括:
(一)113年開國紀念日(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
(二)農曆春節(2月8日星期四至2月14日星期三)。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4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日)。
(四)端午節(6月8日星期六至6月10日星期一)。
二、為便利民眾洽辦,該市提供午間及夜間延時服務,且有預約結婚登記需求之當事人得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惟如遇特殊個案者,仍由戶政事務所本於權責審認受理。
(一)113年開國紀念日(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
(二)農曆春節(2月8日星期四至2月14日星期三)。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4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日)。
(四)端午節(6月8日星期六至6月10日星期一)。
二、為便利民眾洽辦,該市提供午間及夜間延時服務,且有預約結婚登記需求之當事人得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惟如遇特殊個案者,仍由戶政事務所本於權責審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