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於114年度連續假期暫停週六便民服務及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另假日預約結婚登記限設籍該市市民於週六便民服務時段辦理。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續假期包括:
(一)農曆春節假期:1月25日(星期六)至2月2日(星期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8日(星期五)至3月2日(星期日)。
(三)兒童節及民俗掃墓節:4月3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日)。
(四)端午節:5月30日(星期五)至6月1日(星期日)。
(五)中秋節:10月4日(星期六)至10月6日(星期一)。
(六)國慶日:10月10日(星期五)至10月12日(星期日)。
二、新竹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於上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連續假期暫停週六便民服務及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另考量人力因素,辦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僅限週六便民服務時段上午9時至12時,並僅受理一方、雙方設籍該市或同時辦理遷入該市民眾之假日預約結婚登記。
三、有預約結婚登記需求之當事人得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惟如遇特殊個案者,仍由戶政事務所本於權責審認受理。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續假期包括:
(一)農曆春節假期:1月25日(星期六)至2月2日(星期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8日(星期五)至3月2日(星期日)。
(三)兒童節及民俗掃墓節:4月3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日)。
(四)端午節:5月30日(星期五)至6月1日(星期日)。
(五)中秋節:10月4日(星期六)至10月6日(星期一)。
(六)國慶日:10月10日(星期五)至10月12日(星期日)。
二、新竹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於上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連續假期暫停週六便民服務及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另考量人力因素,辦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僅限週六便民服務時段上午9時至12時,並僅受理一方、雙方設籍該市或同時辦理遷入該市民眾之假日預約結婚登記。
三、有預約結婚登記需求之當事人得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惟如遇特殊個案者,仍由戶政事務所本於權責審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