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於115年度除元旦(1月1日)及國慶日(10月10日)當日受理預約結婚登記外,其餘國定假日及其連續假期停止辦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連續假期包括:
(一)農曆春節假期:2月14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7日(星期五)至3月1日(星期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3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勞動節: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
(五)端午節:6月19日(星期五)至6月21日(星期日)。
(六)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9月25日(星期五)至9月28日(星期一)。
(七)國慶日相連之假日:10月9日(星期五)、10月11日(星期日)。
(八)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4日(星期六)至10月26日(星期一)。
(九)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星期五)至12月27日(星期日)。
(十)具特殊意義之母親節(5月第2個星期日)、父親節(適逢星期六)。
二、有預約結婚登記需求之結婚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惟如遇特殊個案者,仍由戶政事務所本於職權審認核處。
(一)農曆春節假期:2月14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7日(星期五)至3月1日(星期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3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一)。
(四)勞動節: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
(五)端午節:6月19日(星期五)至6月21日(星期日)。
(六)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9月25日(星期五)至9月28日(星期一)。
(七)國慶日相連之假日:10月9日(星期五)、10月11日(星期日)。
(八)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4日(星期六)至10月26日(星期一)。
(九)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星期五)至12月27日(星期日)。
(十)具特殊意義之母親節(5月第2個星期日)、父親節(適逢星期六)。
二、有預約結婚登記需求之結婚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惟如遇特殊個案者,仍由戶政事務所本於職權審認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