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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營申請作業

109年應屆畢業役男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優先入營」申請須知

一、申請對象:

(一)83年次至91年次應屆畢業役男(含休、退學)須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且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已確認於109年6月30日以前可畢業(含休、退學)在學緩徵原因消滅,無繼續升學意願,希望能優先入營服役。

(二)已列入梯次徵集者,不得申請優先入營。

二、申請作業:一律採網路申請並繳交證明文件方式辦理。

(一)網路申請:109年5月18日上午10時起至109年6月15日下午5時以前,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dca.moi.gov.tw/)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優先入營申請作業」,或由各直轄巿、縣(巿)政府全球資訊網進入申請系統,完成網路申請並取得申請序號。

(二)繳交證明文件:完成網路申請作業後,應於109年6月15日下午5時以前,以臨櫃、傳真或E-mail等方式,繳交畢業證明文件(臨時畢業證明書、休/退學證明或離校證明切結書),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確認役男可於1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學業,經審查核准後,始得列入優先入營專列梯次;逾期未繳交或未確認可完成學業者,視同放棄優先入營。

三、預判入營期間: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軍新訓單位收訓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人數減少。因此,108年大專畢業申請延緩入營或休學、退學及高中職畢業等應入營役男,尚無法於109年6月底以前入營服役,預判109年上半年待徵役男海、空軍可於109年8月以前入營,陸軍可於109年9月以前入營。爰109年申請優先入營預判入營時間將遞延,海軍及空軍109年8月至109年12月;陸軍109年9月至110年2月,入營月份會因各軍種兵科申請人數多寡及訓練流路而定。徵集令最晚於入營10日前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送達,實際入營日期依收到徵集令所載內容為準。

四、役男入營順序:

入營順序依照優先入營待徵集役男之出生年次先後,同年次者再依抽籤日期先後,同日抽籤者再依軍種兵科籤號順序,按國防部排定各梯次徵集訓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五、 注意事項:

(一)如果以傳真或E-mail方式繳交畢業證明文件(含臨時畢業證明、休/退學證明或離校證明切結書),應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確認是否已收到證明文件,如未確認導致喪失優先入營資格,不得異議。

(二)役男申請優先入營後欲放棄,應於109年9月30日下午5點以前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優先入營申請作業」,完成放棄「優先入營」網路申請,且當年度不得再申請優先入營,請務必審慎考量;逾申請期限不得放棄優先入營。

(三)已接獲徵集令者,不得放棄已核准之「優先入營」,如有無法入營服役的原因,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倘經核准延期徵集入營,亦同時廢止優先入營資格,不得異議。

以上申辦事項,如仍有疑義,請向直轄巿、縣(巿)政府或鄉(鎮、巿、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

個資蒐集聲明

(一)內政部役政署高度重視並遵守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您申請役男入營時程登記填具資料範圍內之運用或傳遞的個人資料,必將善盡保密之責。

(二)蒐集範圍:識別類個人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日期等資料。

(三)蒐集目的及利用:為辦理役男申請役男入營時程登記及徵兵處理相關作業,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規定。

(四)以上資料僅供役政公務機關使用,我們不會公開您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