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113 年『幸福,來得真好』單身聯誼活動須知
一、主辦機關
二、承辦廠商
上置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費用分攤方式
各梯次活動所需費用,其中 8 成費用由參加人自行負擔,其餘 2 成費用由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負擔。
四、參加對象
須為年滿 18 歲以上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人,並應保證其婚姻狀態為單身(係指未婚、離婚、喪偶);婚姻存續中、同居或已有婚約者,均不符合參加資格。誠實記載,依法負責。
五、活動相關期程
活動相關期程
梯次 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 報名時間 遴選參
加人時間
承辦廠商通知
正取參加人
繳費時間
承辦廠商通知
備取參加人
時間
1 愛戀陽明山 
繡球花海情一日遊(臺北)
6月1日(六) 4月29日(一)

5月8日(三)
5月9日(四)

5月10日(五)
5月13日(一)

5月15日(三)
5月16日(四)

5月28日(二)
2 漫步葡萄藤下 
琉璃有約一日遊(彰化)
6月2日(日)
3 Strike!幸福開打
讓愛滾動一日遊(臺中)
6月23日(日)
4 相約台三線
茶香戀習曲一日遊(桃園)
7月6日(六)
5 緣起雲霧森林 
幸福手作二日遊(雲林)
7月13日(六)
~14日 (日)
6 逐鹿尋愛 
走踏板陶窯二日遊(嘉義)
7月27日(六)
~28日(日)
6月17日(一)

6月26日(三)
6月27日(四)

6月28日(五)
7月1日(一)

7月3日(三)
7月4日(四)

7月16日(二)
7 十分幸福 
天燈寄情一日遊(新北)
8月11日(日)
8 夏戀西湖 
綠意童話二日遊(苗栗)
8月17日(六)
~18日(日)
9 真愛碼頭 
亞灣愛之旅一日遊(高雄)
8月24日(六)
10 Let’s GO!
愛在蘭陽山水間二日遊(宜蘭)
9月7日(六)
~8日(日)
11 我在公主花園
遇見愛一日遊(臺中)
9月21日(六) 8月5日(一)

8月14日(三)
8月15日(四)

8月16日(五)
8月19日(一)

8月21日(三)
8月22日(四)

9月3日(二)
12 漫遊台江 
情定安平一日遊(臺南)
9月28日(六)
13 新埔好客 
好柿成雙一日遊(新竹)
10月6日(日)
14 出發吧!
日月潭浪漫行二日遊(南投)
10月12日(六)
~13日(日)
15 濃情可可 
手作情緣一日遊(屏東)
10月19日(六)
六、報名方式
網路報名。
  1. 本活動一律採取網路報名方式,報名人須於各梯次報名日起至截止日前透過本活動之網頁登錄報名(網址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20)。逾期報名者,其報名不予受理。
  2. 本活動共計 15 梯次,報名時間計分為 3 次;每人可報名多梯次,但以參加 1 梯次為原則
  3. 報名成功後,本部將寄發報名成功通知信,信件主旨為「內政部 113 年單身聯誼活動報名成功通知」,寄件者為「戶役政系統」,請報名者前往收信並參閱。
  4. 報名人填寫或提供不實之相關資料,不得參與遴選,經遴選為參加人者,取消參加資格,其名額由備取參加人依序遞補。
七、遴選原則
  1. 報名截止後,本部統計各梯次報名人數少的性別之主要報名年齡層,自該年齡層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編號製作遴選清冊,報名人數多的性別則直接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編號製作遴選清冊,進行遴選事宜。
  2. 每梯次辦理之人數標準如下:
    1. 1 日活動,合計 10 梯次:預計每梯次參加人數為 80 人(男女各半),如男女總計未達 40 人不辦理。
    2. 2 日活動,合計 5 梯次:預計每梯次參加人數為 80 人(男女各半),如男女總計未達 40 人不辦理。
  3. 1 日活動及 2 日活動,女性及男性報名人均未逾各梯次預計參加人數時,報名人逕列為參加人,無須遴選。
  4. 1 日活動及 2 日活動,女性及男性報名人均逾各梯次預計參加人數時,男女報名人均以未參加過本活動其他梯次者為優先;已參加過本活動其他梯次者,則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直接列為備取參加人
  5. 1 日活動梯次及 2 日活動梯次如報名人數少的性別逾 40 人時,以該性別遴選清冊前 40 位為正取參加人(餘者依遴選清冊順序為備取參加人),再依前揭正取參加人所期待聯誼對象之年齡及學歷條件,遴選出另一性別 40 位為正取參加人(餘者依遴選清冊順序為備取參加人)。
  6. 本部於各梯次報名時間截止後,遴選決定各梯次參加人。
  7. 各梯次如遇備取人數不足時,將優先通知本活動其他梯次報名人中,符合本梯次參加人期待聯誼對象之年齡及學歷條件者報名。
八、繳費方式
  1. 經遴選之正取參加人由活動承辦廠商(上置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辦廠商)以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正取參加人繳費及相關訊息;未列入正取參加人名單者,承辦廠商將以電子郵件寄送「備取通知」。正取參加人應依通知於繳費期限內繳費,逾期未繳費者,將視同自動放棄,不受理任何理由之異議;逾期未繳費、告知自動放棄或繳費後無法參加者,其名額由備取參加人依序遞補,並由承辦廠商通知繳費等事宜。
  2. 承辦廠商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虛擬繳款帳號,參加人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網路銀行轉帳)、臨櫃繳款或至全省各超商門市繳款(需自行負擔 18 元手續費)。
九、退費辦法與標準
報名人繳費後,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不得私自覓他人代理參加,並須於活動預訂辦理日第10日以前(含假日但不含活動日,並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以電子郵件通知承辦廠商(內容須包含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報名梯次等資訊),予以全額退費(承辦廠商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unijoys.com.tw,如通知承辦廠商後3個工作天內,未收到本部回信,請再以電話聯絡 02-2356-5118 陳小姐);逾期(即於活動當日或活動開始後始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承辦廠商)或未通知者,或逾活動集合時間者或中途離席者,所繳納報名費用,因承辦廠商須預先辦理餐點洽訂、遊覽車租借、門票預購、住宿房間預訂、參加人保險等各項行政事宜,將依下列標準辦理退費及補償承辦廠商之行政管理費(以下日期計算含假日但不含活動日,並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
  1. 通知於活動日前第 6 日至第 9 日到達者,退還報名人所繳費用 50%,另報名人所繳費用 50% 為支付承辦廠商行政管理費用之補償費
  2. 通知於活動日前第 2 日至第 5 日到達者,退還報名人所繳費用 30%,另報名人所繳費用 70% 為支付承辦廠商行政管理費用之補償費
  3. 通知於活動日前 1 日到達者,退還報名人所繳費用 10%,另報名人所繳費用 90% 為支付承辦廠商行政管理費用之補償費
  4. 通知於活動當日或活動開始後到達者或未通知者,或逾活動集合時間者或中途離席者,均不予退費,報名人所繳費用 100% 為支付承辦廠商行政管理費用之補償費
  5. 通知(以電子郵件、切結書等方式)表示因故不辦理退費(須依上揭標準辦理補償承辦廠商之行政管理費後),將原應退給報名人之費用解繳國庫;惟報名人日後申請退費者,則依照上揭標準予以退費。
  6. 如遇颱風、豪雨、地震、疫情等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活動無法如期舉辦時,該梯次活動將「不另擇期,停止辦理」或「另擇期舉辦」。
    1. 如不另擇期,停止辦理,本部於「宣布活動不另擇期,停止辦理」次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報名人員所繳交之活動費用。
    2. 如另擇期舉辦,經承辦廠商調查報名人之意願,本部於「宣布活動另擇期舉辦」次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放棄參加人員所繳交之活動費用。
    3. 如另擇期舉辦,正式辦理前,如報名人需退費,以修正後的活動日期依本點第 1 款至第 5 款辦理。
十、注意事項
  1. 參加人於繳費後,如須開立繳費收據,至遲於該梯次活動結束後 3 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承辦廠商。
  2. 經遴選之參加人於繳費後,承辦廠商將於活動日當週之第 1 個工作日以電子郵件寄發有關活動詳情及注意事項之「行前通知書」,屆時請留意信箱。
  3. 參加人經通知繳費後,如不參加該梯次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參加其他梯次。
  4. 本活動僅限獲選參加人本人參加,不得私覓他人代理參加,亦不得攜伴參加(如親朋好友、寵物等)。
  5. 活動當日參加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供查驗,未攜帶國民身分證者不得參與活動。
  6. 參加人均須遵守本須知所有規定,如不遵守本須知各項規定致影響個人權益,須自負責任。
  7. 如遇特殊情事,本部保留更改活動時間、地點、內容、行程等相關事項之權利。
  8. 本活動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部隨時補充或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