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輔助登記注意事項
線上申辦輔助登記注意事項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申辦作業。
申請人資格:
(1) 輔助人及受輔助人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 須為法院調解、和解、裁判確定案件。
(3) 須在法定期限(案件確定後30日或輔助宣告生效後30日)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4) 申請人須為輔助人或受輔助人,若輔助人超過一人,由其中一位代表申請,若已有申請案件,其他輔助人無須再重複提出申請。
(5)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線上申請案件係以機關(構)通報為辦理之依據,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查證後,始完成登記。
案件派送: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申請日期超過法定期限或申請內容與機關證明文件不符不予受理。
(2) 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輔助登記。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
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
」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換(補)領戶口名簿,請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有關應備文件、規費、委託辦理(下載「
委託書
」)等申辦資訊,請參閱「
戶口名簿
」戶政業務申辦須知,或洽詢戶政事務所(
戶政機關通訊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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