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注意事項

  1.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申辦作業。
  2. 申請人資格:
    1. 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 適格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
    3.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3. 應備文件:政府機關證明文件(請提供相關案件文號,文件無須上傳),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查證後,始完成登記。
  4. 須在法定期限(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5. 案件派送:依據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6. 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申請日期超過法定期限或申請內容與機關證明文件不符不予受理。
    2. 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
  7.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8. 換(補)領戶口名簿(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國民身分證,請適格申請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有關申請人、應備文件、規費、委託辦理(下載「 委託書」)等申辦資訊,請參閱「 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 戶口名簿」戶政業務申辦須知,或洽詢戶政事務所( 戶政機關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