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出生登記注意事項

  1.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申辦作業。
  2. 申請人資格:
    1. (1)新生兒之父母均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
    2. (2)新生兒須在臺出生。
    3. (3)新生兒限設籍與父或母同戶籍。
    4. (4)申請人須為新生兒之父或母。
    5. (5)須在法定期限(新生兒出生之日起60日內)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6. (6)新生兒之姓氏:
       A.一般出生登記案件:新生兒之姓氏依生母有無婚姻而定,如母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從母姓,無須約定新生兒之從姓;如母有婚姻關係,須與配偶(新生兒之父)約定新生兒從父姓或母姓,請下載「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並由父母簽名確認後,拍照約定書(文字應清晰),於申請網頁上傳約定書照片檔。
       B.出生登記同時取得原住民身分:須新生兒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具原住民身分。新生兒之姓氏依生母有無婚姻而定,如母無婚姻關係,所生子女從母姓或取用傳統姓名,無須約定新生兒之從姓;如母有婚姻關係,須與配偶(新生兒之父)約定新生兒從父姓、母姓或取用傳統姓名,請下載「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填寫並由父母簽名確認後,拍照約定書(文字應清晰),於申請網頁上傳約定書照片檔。
    7. (7)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3. 線上申請出生登記無須申請人提供紙本出生證明書,而係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俟戶政事務所接獲通報並經查核後,始受理案件。
  4. 案件派送:依據新生兒設籍地(限設籍與父或母同戶籍)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5. 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1)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申請內容與證明文件不符不予受理。
    2. (2)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出生登記。
  6.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7. 換(補)領戶口名簿,請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有關應備文件、規費、委託辦理(下載「 委託書」)等申辦資訊,請參閱「 戶口名簿」戶政業務申辦須知,或洽詢戶政事務所( 戶政機關通訊錄)。
  8. 線上申辦出生登記,可併同向戶政機關線上申請通報下列跨機關業務事項:
    1. (1)申請新生兒健保加保、健保卡:本項服務通報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市話洽詢電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申請後2個工作天得以案號及製卡對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於「全民健康保險內政部戶政司代辦健保卡申請進度查詢」查詢申辦進度, 約5至7個工作天即可收到新生兒健保卡。
    2. (2)申請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人為產婦(新生兒母親)。本項服務通報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洽詢電話:勞保生育給付02-23961266分機2866;國保生育給付02-23961266分機6066或2377; 亦可查閱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勞保局一站式服務專區」申辦資訊。
    3. (3)以上跨機關業務服務事項須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後,始通報至業務主管機關,如經戶政機關通報至各業務主管機關後,欲查詢申辦進度,請洽各該業務主管機關; 如經戶政事務所審核出生登記為「不受理」,因未完成出生登記,則無法辦理跨機關業務事項之通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