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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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類型
一般出生登記案件
出生登記同時取得原住民身分(須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具原住民身分)
1.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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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確認方式:
行動自然人憑證
自然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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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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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IC卡密碼﹝PIN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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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以下市話或手機號碼請擇一輸入)
(市話)參考格式:有分機(02)1234XXXX#12XX,無分機(02)1234XXXX
(手機)參考格式:手機09000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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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2.產婦資料(新生兒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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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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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配偶:
是
否
產婦配偶資料(新生兒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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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配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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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父母已登記為原住民身分情形:
父為原住民
母為原住民
父母均為原住民
3.新生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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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份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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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胎次序:(依出生證明書之資料填入)
請選擇
0
1
2
3
4
5
6
7
8
9
例如:單胎為0;雙胞胎有1、2;多胞胎有1、2、3、...
*
胎次:(依產婦所生子女數計算)
第
請選擇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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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戶籍地址:(
說明
)
與父同戶籍
與母同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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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
請選擇
平地
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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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別:(請依上傳之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所載,選擇從父或從母之民族別。)
請選擇
阿美族
泰雅族
排灣族
布農族
魯凱族
卑南族
鄒族
賽夏族
雅美族
邵族
噶瑪蘭族
太魯閣族
撒奇萊雅族
賽德克族
拉阿魯哇族
卡那卡那富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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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類別:
中文漢人姓名(例如:邱○涵)
中文傳統姓名(例如:舞思愛·巴奈)
中文漢人姓名並列傳統姓名原住民族文字(例如:邱○涵 Usay·Panay)
中文傳統姓名並列傳統姓名原住民族文字(例如:舞思愛·巴奈 Usay·Panay)
單列傳統姓名之原住民族文字(例如:Usay·Pa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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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姓:
從父姓
從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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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姓:
*
新生兒名
(輸入的新生兒姓名須與上傳約定書的名字應一致,若不一致不予受理。)
註:如姓名含有下列符號者,請以複製方式貼上:ʼ é ɨ ʉ ṟ · ^ :
說明:
新生兒之「姓」及「名」請分別填寫,如新生兒有雙親(父母),須由父母約定新生兒之從姓,請填具「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如下),並由父母簽名確認後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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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 (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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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原住民 (
下載
)
說明:上傳「未成年子女從姓約定書」相片檔
(僅須上傳書寫頁)
,規格限定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小不得大於5MB,文字需能清楚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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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出生別:
請選擇
長男
長女
次男
次女
三男
三女
四男
四女
五男
五女
六男
六女
七男
七女
八男
八女
九男
九女
十男
十女
十一男
十一女
十二男
十二女
十三男
十三女
十四男
十四女
十五男
十五女
說明:
出生別之計算,婚生子女以父系為準,非婚生子女以母系為準。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其身分與婚生子女同,應依婚生子女之出生先後次序,定其出生別。又子女有多名者,區分子女之男女性別分別排序,不可混在一起排,常見之情形舉例如下:
1.
父母有婚姻且婚前均無任何婚姻紀錄: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子女出生別從父系計算,例如有4個孩子,分別為大兒子、大女兒、二女兒、小兒子,則兒子之出生別依序為長男(大兒子)、次男(小兒子);女兒之出生別依序為長女(大女兒)、次女(二女兒)。如生下第5個孩子是女兒,則該女兒之出生別為三女。
2.
母無婚姻: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從母系計算,子女出生別之排序同上。
3.
如父有前段婚姻並已育有長男及長女,離婚後再婚,又生下1個兒子,則該兒子之出生別為次男。
4.
如果對於出生別之排序仍有疑義,請洽詢戶政事務所。
(
戶政機關通訊錄
)
4.跨機關服務事項
以下事項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與戶政機關合作之跨機關業務通報服務事項,申請人如符合各該事項申辦資格,得視需求一併於本網頁提出申請,於戶政事務所辦竣出生登記時,併同通報業務主管機關接續審理申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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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新生兒健保加保及健保卡(通報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申請
不申請(自行向業務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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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新生兒加保並同意通報健保署傳送新生兒個人資料:
依父加保
依母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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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新生兒首發健保卡:
申請無照片健保卡
申請有照片健保卡,照片待補(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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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寄送地址:
縣 (市) :
鄉 (鎮市區):
街路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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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產婦(即被保險人)勞保、國保生育給付(通報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請
不申請(自行向業務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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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別(同時符合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勞保
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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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縣 (市) :
鄉 (鎮市區):
街路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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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方式(僅限於匯入新生兒母親之新臺幣帳戶內,勿使用他人帳戶、公司戶、外匯或黃金存摺帳戶,並請確實核對所填資料,以免無法入帳):
新生兒母親在國內之金融機構存簿帳戶(
填寫說明
)
總代號:
帳號:
新生兒母親在郵局存簿帳戶(
填寫說明
)
局號+帳號:
*
上傳存摺影本(提供戶政事務所協助確認所填帳戶資料)
說明:上傳之存摺相片檔規格限定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小不得大於5MB,文字須能清楚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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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以下市話或手機號碼請擇一輸入)
(市話)參考格式:有分機(02)1234XXXX#12XX,無分機(02)1234XXXX
(手機)參考格式:手機090000XXXX
*
上傳委託書 (
下載委託書空白表格
)
(
下載委託書範例及說明
)
說明:申辦國保或勞保生育給付之適格申請人為新生兒母親(即被保險人),如線上申辦出生登記申請人為新生兒父親,請新生兒母親填具委託書委託新生兒父親代為線上申辦,並由雙方簽名或蓋章確認後,上傳委託書相片檔,規格限定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小不得大於5MB,文字須能清楚識別。
5.圖形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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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驗證:
產製新驗證碼
語音播放
圖形驗證碼:
圖形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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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勾選以下項目
以下具結事項,若有不實,自負法律責任
自然人憑證為本人持有。
個人資料皆為真實,上傳之文件確為當事人、本人確認並簽名或蓋章。
本人確認跨機關通報服務事項須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後,始通報至權責機關;如經戶政事務所審核出生登記為「不受理」者,因未完成出生登記,無法辦理後續通報作業。
送出
取消
執行身分驗證
取消
產生條碼
新生兒設籍地址之說明
×
(1)
新生兒之父母同戶籍,擇一即可。
(2)
戶政事務所受理線上申辦出生登記,須等待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將新生兒出生資料通報予戶政機關,惟該資料並非即時取得,最長等待天數為14天,在等待資料之期間,如父母有遷戶口之情形,新生兒之設籍地址以戶政事務所登記時點為準且限於同一鄉鎮市區;非在同一鄉鎮市區者,因受理登記之戶政事務所不同,不予受理,請另行提出申請。
勾選「申請有照片健保卡,照片待補」:
×
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並辦理通報作業後,將寄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請健保卡證明單」電子檔至您的電子信箱。如勾選本項,請於收到證明單後,依備註欄所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卡相片上傳平台」網址,在指定期限內上傳相片,以免影響就醫權益。
金融機構存簿帳戶填寫說明如下:
×
1.總代號(總行代號或銀行代號):以臺灣銀行南門分行為例,雖是在分行開戶,但「總行」是臺灣銀行,故應填入臺灣銀行代號「004」 (可查看存摺之總行代號、銀行代號或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網站」
查閱)。
2.金融機構存款帳號:請依存摺完整鍵入金融機構帳號8-14位數字,例如「帳號」為52102001234500,則直接填入該帳號;如分行號、科目、編號及檢號以「-」符號區隔,例如198-20-001029-1,則僅須填入數字198200010291。另外,位數不足者,不須補「0」。
郵局存簿帳戶填寫說明如下:
×
1.局號(含檢號):計7個數字,位數不足7位者,須在左邊補「0」,例如局號為「123456」僅6位數,則在左邊補0後,數字為「0123456」。
2.帳號(含檢號):同局號亦須為7個數字,位數不足7位者,須在左邊補「0」,例如帳號為「98765」僅5位數,則在左邊補0後,數字為「0098765」。
3.故應填入郵局存簿帳戶為「01234560098765」。
示意圖
×
※
如需使用自然人憑證,請使用者務必下載安裝
跨平台網頁元件
至
自然人憑證中心網站 https://moica.nat.gov.tw
,下載路徑為:本國人士 ➜ 憑證作業 ➜ 跨平台網頁元件下載,請依作業系統選取安裝,目前不支援行動裝置安裝。
此安裝已包含 HiCOS 卡片管理工具,請使用者務必使用最新版本,方能完整支援自然人憑證之讀取及使用,以避免用戶 PIN 碼被鎖或是無法使用之情事發生。
安裝完畢後,Windows 使用者可點選「開始」 ➜ 「所有程式」,將會出現「HiCOS PKI Smart Card」及「跨平台網頁元件」等資料夾。
※
如需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相關資訊請至
行動自然人憑證網站https://fido.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