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戶長變更登記注意事項

  1.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24小時全天候提供申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申辦作業。
  2. 申請人資格:
    1. 申請人為共同生活戶之原戶長或新戶長,如為共同事業戶之戶長變更,仍須臨櫃辦理。
    2. 原戶長及新戶長均須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且由設籍同戶者繼為新戶長。
    3. 請下載「戶長變更(同意)申請書」,由原戶長及新戶長填寫,照相並確認照片文字清晰後,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照片檔為申請之證明文件。
    4. 申請人須為成年人,且領有自然人憑證。
    5. 本項登記限於原戶長辭退、年邁、病重等因素,無法再任戶長之情形。如因戶長死亡、死亡宣告、遷出、分(合)戶、住址變更、撤銷戶籍或廢止戶籍,須由各該登記之申請人擇定戶口內設籍人口繼為戶長者,或原戶長受監護宣告須變更戶長,或戶籍已被遷至戶政事務所者,不適用本項登記。
  3. 案件派送:依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派送。
  4. 受理機關審查結果說明如下:
    1. 不受理:申請人不適格、申請內容與上傳文件內容不符,不予受理。
    2. 已結案: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線上申辦戶長變更登記。
  5. 戶政事務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6. 換(補)領戶口名簿,請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有關應備文件、規費、委託辦理(下載「 委託書」)等申辦資訊,請參閱「 戶口名簿」戶政業務申辦須知,或洽詢戶政事務所( 戶政機關通訊錄)。